做B超,寶寶安全嗎
明白了做B超的種種好處,許多準媽媽可能還是心存疑慮:做B超對嬰兒安全嗎?會不會引起其它的損傷?
B超對人體或胎兒有害還是無害,關鍵在于超聲的劑量,在安全范圍內的超聲劑量的高限叫閾值。就是說,當產科使用的B超劑量小于閾值時,它是無害的,反之大于閾值時,則可能會產生有害的效應或損傷。目前臨床上的超聲波有診斷超聲與治療超聲之分,就劑量而言,治療超聲對人體是有一定的損傷或影響的,而診斷B超,在正規的醫院,在經過嚴格專業訓練的醫生或技師操作下,B超儀器功率和照射時間都會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不至于對人體或胎兒造成損害。
超聲波的劑量除了與儀器的功率大小有關外,另一重要問題是輻射時間。一般認為妊娠三個月內應慎做B超,但若臨床診斷需要,還是可以做B超的,否則延誤診斷,對有問題的胎兒未能及時采取措施,后果將不堪設想。筆者曾經遇到這樣一個病例,一女士懷孕兩個多月,流血二十多天,醫生開單做B超以了解胎兒是否存活,但她聽一些朋友介紹說,懷孕早期不能做B超,便拒絕檢查,繼續“保胎”,最后因胎死宮內時間太長,出現凝血機制障礙,刮宮時引起大出血。這一沉重教訓,應引起準媽媽們的警惕。
孕婦做B超何時為宜
有些孕婦過分關注腹中胎兒,隔三差五便到醫院檢查一次。也有些孕婦害怕B超檢查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而拒絕做B超。那么B超到底如何做才適宜呢?
從檢查的必要性及經濟的角度考慮,正常妊娠檢查以兩次為宜。第一次檢查在妊娠20周左右,重點在于排除畸形。因為此時羊水相對較多,胎兒在宮內有較大的活動空間,做B超有較好的對比度,可以對胎兒從頭檢查到腳,能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特別是四肢易顯示。
第二次檢查在妊娠后期(28周以后),以了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羊水狀況及胎盤有無異常等,還可以幫助醫生確定胎位。
如果妊娠不正常,就需根據病情決定B超檢查的次數了,例如羊水過多時,可能要在治療前后經常重復測量羊水量。又如妊娠超過40周后,每周可能需要1~2次B超檢查,以測量羊水量及評估胎兒在宮內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