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16周起可有計劃
實施音樂胎教
音樂胎教:到底是孕婦還是寶寶聽音樂
音樂胎教主要是以音波刺激胎兒聽覺器官的神經功能。從孕16周起,便可有計劃地實施:每日1次-2次,每次15分鐘-20分鐘,選擇在胎兒覺醒有胎動時進行。一般在晚上臨睡前比較合適,可以通過收錄機直接播放,收錄機應距離孕婦1米左右,音響強度在65分貝-70分貝為宜。胎教音樂的節奏宜平緩、流暢,不帶歌詞,樂曲的情調應溫柔、甜美。如果準媽媽選用MP3聽音樂,音量則不要過大,時間也不宜過長,盡量少用MP3而多使用收音機。準媽媽孕8個月后反復播送一首固定的樂曲,可為出生后的孩子培養音樂愛好,并為開發孩子的想象力打下基礎。
孕20周起需注意
說話語氣語調
孕20周,胎兒的聽覺功能已經完全建立。母親的說話聲不但可以傳遞給胎兒,而且胸腔的振動對胎兒也有一定影響。因此,孕婦要特別注意自己說話的音調、語氣和用詞,以便給胎兒一個良好的刺激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