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須知:孕媽媽用藥謹防8大誤區

編輯:wuyubing | 出處: 新浪網

  在長達10個月的孕期中,孕媽媽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身體不適或疾病。發現問題,及時就醫治療是科學的應對方式。而生活中,很多孕婦卻對孕期用藥存在諸多誤區。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這些誤區。

  誤區1:懷孕前的用藥不影響胎兒

  藥師解析:如果準備懷孕,那么你懷孕之前就要注意用藥了,因藥物在體內的消除和排泄有延滯性,特別是半衰期長的藥物。如懷孕前不注意用藥,有的藥半衰期特別長,可達幾個月或幾年,其消除排泄有較大的延滯性,即懷孕前幾個月用藥,懷孕后體內仍有足夠的殘余藥量,仍可影響胎兒。要想盡量避免藥物對胎兒的影響,須從懷孕前3~6個月就要認真考慮,特別是用藥,最好咨詢醫生。


孕媽媽用藥謹防8大誤區

  誤區2:孕婦用任何藥都影響胎兒健康

  藥師解析:很多孕婦對孕期用藥有一種莫須有的恐懼,寧愿自己生病發熱、受痛、挨辛苦,也絕對不吃藥,怕懷孕用藥會影響胎兒健康,甚至造成畸胎。事實上,正確而合理的用藥對胎兒來書是安全的,如果拒不接受治療,則可能延誤病情甚至對胎兒產生危害。下面,給大家講一個觸目驚心的案例。

  【臨床病案】一孕婦在妊娠7個月時患闌尾炎,已穿孔,急需用藥并開刀。雖經我們明確診斷,曉以利害,藥師、醫生反復動員,說明已是妊娠后期,用藥相對安全,且抗生素副作用極小……但其家屬及本人因擔心“藥物殃及胎兒”而拒絕治療,最終引起闌尾穿孔及彌漫性腹膜炎,導致敗血癥而致胎死宮內后早產,產婦也因腹膜炎、敗血癥,全身衰竭,于分娩后因搶救無效死亡。

  誤區3:不懂得孕婦用藥要“分期”用藥

  藥師解析:一般而言,藥物會經胎盤到達胎兒,因此孕媽媽用藥時要考慮到胎兒,尤其是懷孕頭3個月,是受精卵細胞分裂、胎兒全身器官和神經系統形成、分化發育期,此時胎兒的分化發育、新陳代謝特別旺盛,對外界影響,特別是藥物,特別敏感,畸胎大多發生于此時,故服用藥物對胎兒可能造成的危險性最大,所以孕早期用藥比任何階段都要謹慎。

  誤區4:孕婦感冒是小病不必用藥

  藥師解析:醫學統計表明,感冒咳嗽是孕婦最容易患的疾病,本來并非大病。但很多孕婦因過度害怕藥物對胎兒的影響而不敢用藥,最終導致高燒、感染和肺炎等并發癥。病理上,高熱、感染,缺氧、休克等都可能影響胎兒而導致流產、早產和死胎,所以孕媽媽應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誤區5:患有慢性病的女性懷孕后完全停藥

  藥師解析:原本就有慢性病的女性,如為短期病,則應待疾病完全康復后再懷孕;如為長期慢性病,則應在病情穩定,可“停藥”或通過小劑量藥物(即“維持量”)控制病情的階段再準備懷孕。如果該慢性病不能長期停藥,則應堅持用藥,并在醫生指導下合理選擇比較安全的藥物,堅決不能隨意停藥。如果貿然停藥,會加重病情,不利于孕育健康寶寶。病情惡化嚴重者,則應中止妊娠,因母體健康是生育健康寶寶的首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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