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須知:孕媽媽用藥謹防8大誤區

編輯:wuyubing | 出處: 新浪網

  小貼士  兩大慢性病用藥指導

  原有哮喘病的孕婦:應在哮喘病緩解期間懷孕。但即使在緩解期間也不能完全停藥,而應用“維持量”,應選之藥是“激素氣霧劑療法”。新穎的吸入型激素的化學結構與傳統的全身用激素不同,并非已沿用幾十年的地塞米松之類,經化學結構改造后的吸入型新激素較之天然激素藥具有更強的糖皮質激素活性,即抗炎作用更強;吸入激素能迅速經肝“滅活”,幾乎不入血,不產生全身副作用,故長期應用后也少有不良反應。且吸入激素的劑量特別小,僅為口服的2%~5%,吸入后僅作用于氣道局部(支氣管),故全身副作用極小,安全性高。


孕媽媽用藥謹防8大誤區

  原有肺結核的孕婦:應在正確用藥、控制病情的基礎上,在病情的穩定期間懷孕,并在孕早期盡量不用藥,因孕早期是胎兒細胞分裂、器官形成、分化發育的關鍵時刻。從懷孕第5月開始,嚴格按照醫囑用藥。

  誤區6:孕婦片面相信靜脈滴注

  藥師解析:對于孕期的用藥途徑,是不能隨心所欲任意挑的。有些孕婦片面相信靜脈滴注,認為口服藥不如靜脈滴注見效快、作用強,因此只要感到身體不舒服,就要求醫生打針或“掛鹽水”,且強調要用價貴的高檔抗生素。

  通過靜脈給藥的方式,藥物可直接進入血液,血藥濃度升高快,即見效快,但不良反應發生迅速且嚴重。一旦出現不良反應,如果搶救措施不及時,可致生命危險,因此建議孕婦應盡量不用。另外,如果孕婦長期靜脈滴注抗生素,不但藥價貴,且易造成細菌的“耐藥性”,也就是說以后再發生此類感染,抗生素就不能殺滅細菌了,導致無藥可用,并且能誘發“兩重感染”,還可能造成肝腎損害等多種毒副作用。

  誤區7:圍產期不必謹慎用藥了

  藥師解析:很多人誤以為圍產期(指懷孕28 周到產后一周這一分娩前后的重要時期)胎兒已發育成“人形”,各方面功能已相對成熟,對藥物的抵抗力已強,認為母體用藥對胎兒已無妨害。殊不知,圍產期系進入分娩前的準備期,母體子宮呈部分“開放”狀態(為分娩作準備),血胎屏障對外界的屏蔽力減輕,如母體用藥則更易透入胎兒體內。此時胎兒雖已基本發育成“人形”,但各方面功能遠未成熟,特別是肝腎功能遠遠不能代謝和排泄由母體進入的藥物,只能累積在新生兒體內,勢必造成藥物過量甚至蓄積中毒。故母體不能濫用藥物。更何況,一旦分娩后胎兒脫離羊水和母體,就成為“獨立個體”,但其肝腎功能尚未完善,遠遠不能消除和排泄滯留在體內的藥物,可致藥物中毒和多種藥源性疾病。所以“圍產期用藥”的危險性并不小。

  誤區8.濫用營養品和保健品,包括維生素類、微量元素等

  藥師解析:如濫補葉酸,可致體內葉酸過多,會出現口苦、焦慮不安、過敏性皮炎和睡眠規律反常等現象。如維生素A過量,早期過量可致無腦、眼缺陷、腭裂、脊柱裂、肢體缺陷等畸形,中后期過量可致胎兒泌尿道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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