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早入院待產,在醫院中吃住不習慣特別是睡眠不充足,反而會給待產的準媽媽帶來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準媽媽如果用未有產兆出現而遲遲不入院,則可能會發生過期妊娠(妊娠超過預產期二周)。所以,在預產期前后1-2天入院是比較適合的。
孕婦須知
并不舒適的醫院生活
李小姐在預產期前14天就有些見紅,住到醫院里后卻一切正常,并沒有生產發動的跡象??墒遣抛×藘商欤拖蜥t生申請回家,原因是每晚都有產婦臨產,在擔心和嘈雜聲中,她很難睡好,精神狀態很差。在醫生仔細檢查之后,這位準媽媽還是回家待產了。
有妊娠并發癥的準媽媽(2級)
經系統產前檢查,發現孕婦有下列情況,應按醫生建議提前入院待產,以防發生意外:
?。?)孕婦患有內科疾病如心臟病、肺結核、高血壓、重度貧血等,應提前住院,由醫生周密監護,及時掌握病情,及時進行處理。
?。?)經醫生檢查確定骨盆及軟產道有明顯異常者,不能經陰道分娩,應適時入院進行剖宮產。
(3)中、重度妊高征,或突然出現頭痛、眼花、惡心嘔吐、胸悶或抽搐者,應立即住院,以控制病情的惡化,待病情穩定后適時分娩。
(4)胎位不正,如臀位、橫位,多胎妊娠,需隨時做好剖宮產準備。
(5)對經產婦有急產史者,應提前入院,以防再次出現急產。
?。?)有前置胎盤、過期妊娠者等,應提前入院待產,加強監護。
總之,對于有并發癥的孕婦,醫生會根據病情決定其入院時間,孕婦及其親屬應積極配合,不可自作主張,以防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