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欺詐:進口食品區賣中國制造假洋貨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網易


  為此,陳先生訴至法院,要求超市退還貨款540.70元,賠償一倍貨款及交通費14元、誤工費96元。

  對于這些訴訟請求,聯家公司金橋店并不認同,他們認為,店內除散裝商品外,商品信息都標注在外包裝上,放在貨架上公開銷售,消費者對每件商品都可以仔細查看、充分了解。陳先生購買的食品外包裝就標注了包括產地在內的詳細信息,無論該食品放在哪個貨架上,商品信息均以包裝載明為準,因此不存在欺詐行為。

  法院查明,陳先生購買的“法式拉東”,實際產地是上海金山一家食品公司,但聯家公司金橋店卻放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柜里銷售,進口產品冷藏專柜區域還特別標注“進口產品”的貼條,而商品標簽上則注明產地“見包裝”。

  認定存欺詐

  法院判決支持“退一賠一”

  法院認為,從陳先生提供的相關發票來看,雙方已就買賣“法式拉東”達成了買賣合同。因上述“法式拉東”系超市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柜里銷售,可見陳先生的意圖是購買進口食品,然而,“法式拉東”的實際產地系上海市金山區,并非進口食品,超市將非進口產品放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柜里銷售的行為已致使陳先生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因此陳先生有權主張解除買賣合同,返還全部貨款。

  超市將非進口產品放在進口產品冷藏專柜里銷售,這一區域“進口產品”貼條的字體較大且醒目,而商品標簽上“產地:見包裝”的字體則很小,不足以避免消費者對商品產地產生誤解。法院同時認為,這一行為違反了消法關于“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規定;且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據此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因此認定超市在提供商品時有欺詐行為,陳先生要求賠償相當于貨款金額一倍的損失,予以支持。但陳先生要求賠償交通費、誤工費的依據不足,不予支持。

  至于超市辯稱與陳先生曾發生過多次訴訟、陳先生并非消法的保護對象,由于未就此提供相關證據,法院不予采信。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分享到:

av福利导福航大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