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鴿庭審后曾對子哭喊:媽媽絕不放棄你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新浪
孤獨的無罪辯護
8月2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法槌的敲擊聲宣告了這宗強奸案的開審,夢鴿救子也由此進入了總攻。
由于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李某某在內的4人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法庭不公開審理此案,上百名媒體記者被拒之門外。
夢鴿以監護人的身份入庭。
這位母親以及她的律師團隊在被告人的方陣中顯得較為孤單,因為只有李某某以及他的辯護律師做出了無罪辯護,其余4名被告的辯護人均作了有罪辯護,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當庭道歉,并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明確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多名被告做出了對李某某不利的供詞,被告魏某某的律師李在珂甚至提出法庭應該對這宗強奸案劃分主從犯。這讓夢鴿怒不可遏,當庭與李在珂發生了沖突。
由于是不公開審理,庭后經由各種途徑傳遞出來的消息顯得有些零散而不完整。
北京海淀區檢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時許,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海淀區某酒吧包間內與被害人楊某某飲酒后,將其強行帶至某大廈房間內,以暴力毆打手段先后強行與楊某某發生性關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瞼、鼻背部片狀皮下出血,左顳部及左顴部片狀皮下出血等輕微傷情。檢察院認為,李某某等5人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且系輪奸,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刑事責任。檢方同時提請法庭注意,本案中4名被告人犯罪時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一名被告人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為預先張揚,對李某某的無罪辯護,人們并不感到意外,只是,夢鴿聘請的律師陳樞、王冉并沒有出示“顛覆性”的證據。
李某某當庭否認自己曾毆打并性侵受害人。這名16歲的少年稱自己并未與楊女士發生性關系,進入賓館房間后,是受害人自己把衣服脫了,躺在靠近廁所的床上,而他當時坐在靠窗戶的椅子上玩手機,同伴說讓他先來,他說不來,后來玩手機玩睡著了。
案發至今,李某某的角色幾度轉換,從“強奸”到“嫖娼”再到現在的“沒嫖成睡著鳥”。對于翻供,李某某稱是因為遭受了公安的逼供、誘供,有30多個小時不讓他睡覺,對方威脅自己不承認就判十年,“這輩子你就完了”。而對于在口供上簽字,李某某表示自己不簽會被認為態度不好,會被重判,所以就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