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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與相愛相比,相處的確要復雜得多。
戀愛都是天造地設。你愛聽音樂,我也是;你愛運動,我也是;你愛躺床上看書,我也是;你最愛吃白菜、土豆,我也是;你有熬夜的毛病,真巧,我也是……偶有不同,也會讓你顯得與眾不同。比如我家先生酷愛老電影,說起那些演員、導演、經典臺詞、背景音樂,繪聲繪色,如數家珍,當年我真是感嘆遇見天才了。
有你不喜歡的?那也沒問題,我改就是了。一個男性朋友,當年窮追不舍的女朋友就是不能忍受他抽煙,他痛快得很:“小事兒,我戒還不行嗎?”
過起日子卻發現冤家路窄。即使那些佩服、崇拜,過起日子來也當不得飯吃。比如我家吧,《青春之歌》《冰山上的來客》《五朵金花》等等,我家先生完整版看了不下10遍,臺詞、音樂張口就來,可還會津津有味地看著、笑著、嘆著,一遍一遍有滋有味地聽著、唱著。有時我就會忍不住問:“看了、聽了那么多次,還能有啥新意?”或者嫌他:“那么久遠的年代了,關注點現實好不好?”
而改掉不喜歡的,又談何容易!像前面提到的那位戒煙的,結婚10年戒煙十多年煙也沒戒掉。
于是,爭論、吵架不可避免。
感情像是每天被蚊蟲叮咬一下,慢慢地消磨著。那位10年沒能戒掉煙的男士,甚至打算干脆離開現在的妻子,找一位能容忍他抽煙的。
有解嗎?我們試著分析這道題:爭,爭什么?吵,吵什么?
無外乎,我是對的,你是錯的,或者我的觀念、方式比你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