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在我們國家準生證分為一胎準生證跟二胎準生證。
一胎準生證條件:凡已合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婦生育第一胎子女的,應當在懷孕三個月至生育前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辦理生育登記并領取《計劃生育服務證》。
第二胎準生證條件與生二胎的條件基本上差不多:
?。ㄒ唬┲挥幸粋€孩子,經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嚴重遺傳性殘疾,目前無法治療或者經系統治療仍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或者將嚴重影響婚配的;
?。ǘ┮环綖槎纫壹壱陨弦蚬職埖能娙恕⑽溲b警察、公安民警、見義勇為人員,或者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孩子的;
?。ㄈ┮环较祮逝颊?,另一方未生育的;
?。ㄋ模┮环较惦x婚者且只有一個孩子或者依法生育過兩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雙方均未生育,依法收養后又懷孕的;
?。┮环綖閮纱毶优蛘叻蚱蘧鶠楠毶优?,只有一個孩子的;
(七)一方從事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井下作業,只有一個女孩的。
第二十三條 除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外,女方為農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符合申請辦理二胎準生證的條件。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